根据《绥化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绥化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省属公办综合性本科普通高校,始建于1953年。学校坐落在黑龙江省绥化市,目前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300余人。现设有12个二级学院,开设40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学校以“厚德载物,经世致用”为校训,以“建设应用型大学,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办学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建有稳固的教学实训、实习、实践基地,学生的技术技能水平普遍较高,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绥化学院2019年补充招聘用人计划汇总表》。
符合本次用人计划专业要求的博士毕业生,待遇可与学校面谈。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
(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四)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五)应聘人员必须在2019年7月30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
(六)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职位,填写绥化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复印件、本科学历学位复印件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电子材料(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在校生证明)一并发送到shxyrsc@126.com。发送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格式为XXXX大学XXXX专业XXX同志应聘XXXX职位材料。人事处不受理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4日—7月1日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绥化学院
五、考核方式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组,由人事处组织,教务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用人单位参加,监审部门全程监督。应聘教师岗位考核包括笔试、试讲、面试,应聘特殊教育心理咨询教师岗位要加试手语;辅导员岗位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博士可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试讲。
六、聘用程序及福利待遇
1.公示无异议后,依照《绥化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学校将视本人自愿与专业需求,与引进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2.工资及福利待遇。合同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工资、校内岗位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标准按照同条件同职务同岗位人员执行。
(1)依据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工资,新入职教师每月应发工资4000元,以后随职称晋升工资等级并逐年晋级薪级。
(2)课时费。依据绥化学院津贴分配改革实施办法进行发放,新入职研究生每节课时费标准为60元,绥化学院教师人均课时费每月3000元左右(视每人每月课时量而定),评职称后依据职称核定课时费标准。
(3)其他福利待遇。每人每年发放取暖补贴1836元(新入职标准)、年终奖(单月全额应发工资)。
新入职教师年收入应发能达到7万元,实发能达到6万元左右。
3.保险。学校依照当地社保部门政策,为合同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各项保险比例按照国家规定,公积金缴纳比例为12%,单位一比一配比。
4.博士引进待遇
(1)学校根据专业类别发放安家费20—40万元(分八年发放,在绥化市北林区购房可一次性支付);
(2)学校根据专业类别给予科研启动经费5—15万元的支持,具体要求按照学校科研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享受校内每月1000元博士学位津贴;
(4)课时费享受讲师待遇,达到副教授评审条件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聘为副教授;
(5)配偶如需要安置,配偶拥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可安排到教学、教辅岗位工作;其配偶为本科学历的,可安排到教辅岗位工作,配偶合同期限与本人一致。
5.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除享受黑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和学校规定的岗位津贴外,可依据《绥化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请面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密老师
政策咨询电话:0455-8301051
报名电子信箱:shxyrs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