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绥化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及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4人,其中,男生10人(须按包保公寓规定到男生公寓值班值宿)、女生4人(含2022年计划1人)。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党员证明模板见附件2)
(三)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敬业精神,热爱高校学生工作,身心健康,能胜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四)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阶段均须为国家统招;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同时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8日〈含〉以后出生)、硕士且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8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8日〈含〉以后出生)。
(六)具备适应岗位需要的实践锻炼或兼职经历。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或院系级学生会的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或校级社团、志愿服务队等组织的负责人。(学生工作履历证明模板见附件3)
(七)应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有原单位同意调动的书面意见。
(八)下列人员不受理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受理
考生需于2023年5月9日-6月9日按照本公告要求,填写《绥化学院应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登记表须插入未修饰的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同时与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工作实践经历证明等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一并发送至shxyrsc@126.com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应为“应聘2023年专职辅导员+考生姓名”)。
(二)资格审核
按照本公告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所涉及的政治面貌和学生工作经历等方面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名者应聘资格。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地点以学院工作人员电话和邮件通知为准。现场确认考生须提供材料:
1.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均需提供,2023届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阶段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个人简历、党员证明材料、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中1、2、4中的复印件须与3、5中的所有材料装订成册递交,由人事处存档。
另外,考生须提交一寸证件照3张。
(四)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比例为6:4,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笔试和面试的单项成绩低于单项分值60%的不予录用。具体考试方式、考试范围等以《绥化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工作实施方案》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结果公示
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牵头按照参考人数和岗位人数3:1确定考试考核等环节通过人员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经人事处审核、学院会议研究决定后,在绥化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体检、政审
学院统一组织拟聘用者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身心检测合格方能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体检,与学院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学院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依法追责。
政治审查采取函审或实地走访方式,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聘用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人事关系。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纪律与监督
纪委办公室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生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455-8301051(办)
学生处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455-8301042(办)
电子邮箱:shxyrsc@126.com
网址:http://www.shxy.edu.cn/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南路18号
邮编:152061
附件:1.绥化学院应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2.党员证明(模板)
3.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绥化学院
2023年5月9日